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为宝安区直管企业深圳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宝安区产业投资基金。现面向宝安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公司副总经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负责行政、人事、财务、风控等后台管理。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宝安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任职级副科及以上(含相当)或区直管企业中层副职3年及以上;年龄45岁以下;法律、财务或人事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及以上产业部门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宝安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情况。
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18年10月31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符合选聘条件: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
(4)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岗位匹配及履职评价
由选聘评审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履历和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结合岗位匹配性分析形成一个百分制分值。
(三)面试
面试由选聘评审工作小组成员担任考官,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应聘人员进行应聘演说并回答问题。演说内容包括应聘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个人优势、工作设想和目标承诺等。演说完毕,选聘评审工作小组成员随机提问。
面试时间为12分钟,其中应聘演说6分钟,回答问题6分钟,面试分数实行百分制。选聘评审工作小组成员根据选聘人选的演说和答题,进行无记名评分。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人员统计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分为面试得分。
应聘者综合得分=履职评价得分*30%+面试得分*70%。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应聘者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公示和录用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产业集团、基金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自报到之日算起。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360614908@qq.com。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包括应聘登记表、学历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等。报名人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工作单位。
4、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童智敏 联系电话:18818995880
附件:应聘登记表
中共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辅三路金港商务大厦22楼 邮编:5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