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外经工业园一、二期第五栋宿舍物业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0 发布者 :宝安产业集团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租招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外经工业园一、二期第五栋宿舍物业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BACG2020163947

项目名称

外经工业园一、二期第五栋宿舍物业招租项目

招租人

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

时间

起始日期

2020年0909

截止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物业位置

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外经工业园一、二期园区内

招租情况简介

外经工业园一、二期第五栋宿舍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外经工业园一、二期园区内,于1995年竣工。物业为4层独栋宿舍,总建筑面积2592.2平方米,为招租人红本物业。其中一楼无分隔,可做宿舍配套饭堂;2~4楼共设有57间宿舍。

出租物业面积

2592.2㎡(本次招租面积以此面积为准)

计算依据:《深圳市不动产产权证》。

招租底价

14元/㎡•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每年递增3%。

物业管理费

2元/㎡•月

其他费用

水费、电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

出租期限

该物业存在纳入旧改可能,故最长租赁期限设为3年;若后续该物业明确纳入政府旧改范围,则在旧改执行前,原租户可以6个月为租赁期限,与招租人进行续签。

免租期

两个月的免租期

经营业态限定

用途限定为宿舍用途。

 

出租物业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毛坯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

租赁保证金

按照中标租金价格计算3个月租金。

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资格审查时查验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登记信息为准。)

2.承租方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承租方承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得无照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企业、粉尘涉爆、涉氨涉氮、锂电池、有限空间、纸品业、制衣业、电镀企业(含有电镀车间的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产经营项目的消防、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有信誉、遵纪守法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证明材料。

2、竞价人提供承诺函及中国信用网查询单并加盖公章。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方式

公开竞价

竞价人

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6日18:00前

报名方式

1、携带本项目“竞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交易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3、联系人:张工、曾工

4、联系电话:0755-889182260755-88918228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承诺函

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人民币200元/份/项目

资格审查

须知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6日18:00前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

招租文件有效期

90

竞价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6日18: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金额

人民币叁万陆仟贰佰玖拾元捌角(¥36,290.80

缴纳方式

账户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账号:755943550310901

提醒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开始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210评标室。

参与竞价的

条件

1、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收到交易代理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逐轮竞价,价高者得,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出租底价,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宝安产业集团审定后,可采取直接出租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

物业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

交易代理机构

信息

交易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联系人

张工、曾工

联系方式

0755-889182260755-88918228

公示媒介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xsz.com/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

特别说明

1、承租方知晓并接受物业以现状进行出租。

2、招租人将租赁物业交付承租方后,在租赁期间如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以确定责任归属,由责任方承担鉴定费用和维修责任。承租方未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或未正常使用导致主体结构损坏或损失扩大的,以上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除主体结构外的建筑物其他部位及承租方自行装修的部位,由承租方承担维修责任。

3、租赁期间特种设备、附属设施、供水供电等的维护、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造成承租方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招租人或最终承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4、允许承租方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相关资料报招租人备案。承租方需独自承担装修费用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承租方如需办理水电扩容,需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进行配套设施投入,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招租人无关。合同终止后,所有配套设施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6、合同终止后,就承租方对租赁房屋所作之装修或改造(包括天花、墙面、地面、大门的装修及各种附着物,电源插座、网络接口以及所有铺设的电线、网线、数据线等所有线路),招租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承租方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1)保证完好,不得损坏,并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2)能予以拆除的,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不能拆除的,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拆除造成租赁房屋损害的,承租方须对招租人予以赔偿。

7、承租方向招租人交还租赁物业时,应将租赁物业清理干净,不存留任何废弃物。否则,招租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招租人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8、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宝国资委【2020】99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或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接受中介推介客户,佣金由中介与客户协商解决,招租人不支付中介费用。

2、承租方如需要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二次消防等,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备案,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 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上述义务导致与租赁物业有关的安全事故责任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中的罚款和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人无关。如因此造成租赁物业毁损、损失以及造成招租人和第三人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物业不得转租。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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