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招租

第二分园B栋厂房物业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18 发布者 :宝安产业集团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租招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第二分园B栋厂房物业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BACG2020167014

项目名称

第二分园B栋厂房物业招租项目

招租人

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

公告

时间

起始日期

20201118

截止日期

20201125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物业位置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355

招租情况简介

第二分园为承租蚝业社区物业,有两栋5层厂房、3栋宿舍楼,总面积20970平方米。该物业未在智创小镇改造范围,不涉及改造,目前可出租面积为B栋厂房3-53843平方米,每层各1281平方米。物业二楼及以上层高为4.05m;二至五楼承重500 kg/㎡;B栋配有12吨货梯。

其中,A包为B栋厂房第3-4层,面积为2562平方米;B包为B栋厂房第5层,面积为1281平方米。

出租物业面积

A包面积为2562平方米;B包面积为1281平方米。

招租底价

36/㎡•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每年递增5%

物业管理费

2.5/㎡•月

其他费用

水费、电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

出租期限

3

免租期

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经营业态限定

物业为厂房,可用于生产、研发。

出租物业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毛坯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

租赁保证金

按照中标租金价格计算2个月租金。

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具有深圳市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信息以资格审查时查验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登记信息为准)。

2.承租方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承租方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无拖欠租金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得无照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企业、粉尘涉爆、涉氨涉氮、锂电池、有限空间、纸品业、制衣业、电镀企业(含有电镀车间的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产经营项目的消防、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有信誉、遵纪守法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证明材料。

2、竞价人提供承诺函及中国信用网查询单并加盖公章。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方式

公开竞价

竞价人

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12518:00

报名方式

1、携带本项目“竞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交易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3、联系人:曾工

4、联系电话:0755-889182260755-88918228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承诺函

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人民币200//

资格审查

须知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0112518:00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

招租文件有效期

90

竞价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

2020112518: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金额

A包: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B包: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缴纳方式

账户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账号:755943550310901

提醒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开始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210评标室。

参与竞价的

条件

1、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收到交易代理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逐轮竞价,价高者得,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出租底价,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宝安产业集团审定后,可采取直接出租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

物业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

交易代理机构

信息

交易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联系人

曾工

联系方式

0755-889182260755-88918228

公示媒介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xsz.com/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

特别说明

1、承租方知晓并接受物业以现状进行出租。

2、出租方将租赁物业交付承租方后,在租赁期间如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以确定责任归属,由责任方承担鉴定费用和维修责任。但是承租方未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没有及时通知,未正常使用导致主体结构损坏或损失扩大的,以上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除主体结构外的建筑物其他部位及承租方自行装修的部位,由承租方承担维修责任。

3、租赁期间特种设备、附属设施、供水供电等的维护、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造成承租方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出租方或最终承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方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相关资料报出租方备案。承租方需独自承担装修费用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承租方拟在租赁房屋外墙、走廊、过道、屋前空地、屋前停车位、停车场等场所设置招牌、广告、指示牌、灯箱、柱子、水泥墩等,承租方需征得出租方和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同意或违规对出租方带来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

6、承租方如需办理水电扩容,需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进行配套设施投入,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合同终止后,所有配套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7、合同终止后,就承租方对租赁房屋所作之装修或改造(包括地面、大门的装修及各种附着物,电源插座、网络接口以及所有铺设的电线、网线、数据线等所有线路),出租方有权视情况要求承租方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1)保证完好,不得损坏,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2)能予以拆除的,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不能拆除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拆除造成租赁房屋损害的,承租方须对出租方予以赔偿。

8、承租方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时,应将租赁物业清理干净,不存留任何废弃物。否则,出租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其他事项

1、承租方如需要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二次消防等,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备案,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上述义务导致与租赁物业有关的安全事故责任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中的罚款和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此造成租赁物业毁损、损失以及造成出租方和第三人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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