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租招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外经创新产业园五、六期(即观澜同富工业厂区五、六期)物业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
BACG2021168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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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外经创新产业园五、六期(即观澜同富工业厂区五、六期)物业招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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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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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物业位置 |
龙华区福城街道内 |
招租情况简介 |
外经创新产业园项目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内,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M1,占地面积27,684.09平方米,建筑面积92,908.18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其中可出租面积82,769.42平方米(以最终规划验收报告数据为准),容积率为2.99,有4栋厂房,2栋宿舍楼,共6栋。 厂房1楼层高6米,2楼及以上层高4米,1楼承重800 kg/㎡,2楼及以上400 kg/㎡;宿舍楼1楼层高5.4米,2楼层高5.2米,3楼及以上层高3米;负一层地下室共有167个机动车停车位。五、六期分别配置1000KVA变压器,动力电未到楼层。物业走道、候梯厅、卫生间、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均为毛坯形式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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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面积 |
82,769.42㎡(租赁面积以最终规划验收报告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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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 |
31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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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价格 |
在10年租赁期将满的前6个月,承租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可启动续租价格评估程序,由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3家有资质且经承租方确认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物业进行租金评估,以3家机构评估中间价的平均值作为续租价格的起租价,评估时应以当期同片区工业厂房租金价格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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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年递增3%。(首次出租和续租每年租金递增率均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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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承租方自行管理,招租人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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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水费、电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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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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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租赁期限定为10+5年,即第一次签订租赁期限为10年,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无拖欠各项费用及其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情形,须提前6个月向招租人书面申请续租,招租人对相关物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并达标后,可按续租价格续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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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9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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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态限定 |
厂房和宿舍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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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现状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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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毛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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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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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证金 |
按照中标租金价格计算3+6个月租金。其中6个月租赁保证金,经招租人认定承租方已完成园区整体装修投入,园区实际入驻率达80%,且无拖欠招租人租金的行为,经承租人书面申请后,可予以退还;剩余3个月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予以退还,且随租金每年递增,承租方须补齐租赁保证金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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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资格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具有深圳市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相关信息以资格审查时查验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登记信息为准)。 2、竞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须体现注册资本,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资格审查时查验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登记信息为准)。 3、竞价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竞价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无拖欠租金的情况(提供正在运营产业园区的出租方出具的无拖欠租金证明材料;如运营的园区为自有(含全资子公司)产权的产业园,则无须提供,但须提供竞价人与其全资子公司在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的股权关系截图)。 5、竞价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得无照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企业、粉尘涉爆、涉氨涉氮、锂电池、有限空间、纸品业、制衣业、电镀企业(含有电镀车间的企业)及数据中心;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产经营项目的消防、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有信誉、遵纪守法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证明材料; 2、竞价人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3、竞价人如为自用,须提供物业的租赁用途及企业发展规划;竞价人如承租物业用于打造专业园区,须提供园区未来发展规划及招商方案,方案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该项目的运营团队架构说明、园区产业定位、客户行业类型、客户来源渠道或意向企业简介等信息; 4、正在运营产业园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有能力为入驻企业及员工提供生产、研发、办公等生活服务保障措施。需提供正在运营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方案及投资概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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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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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1、竞价人租赁物业自用的,不得私自转租、分租(经招租人认可的餐饮、宿舍等商业配套除外)。如私自转租、分租,一经发现,招租人将终止合同,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并没收租赁保证金,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竞价人租赁物业用于打造专业园区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深圳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或为深圳市范围内区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机构认定的产业园区的运营单位(竞价人需提供公司相关孵化器、产业园区认定证明材料)。 (2)须在深圳市范围内拥有自有(含下属子公司)产权产业园区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5万㎡或在深圳市范围内正在运营产业园区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10万㎡(含自有产权及租赁物业)。若自有产权的产业园区,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租赁物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租方出具无拖欠租金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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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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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公开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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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1日18:00前 |
报名方式 |
1、携带本项目“报名所需资料”中要求的文件到交易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3、联系人:张工、曾工 4、联系电话:0755-88918226、0755-88918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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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须体现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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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
人民币200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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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8日18:00前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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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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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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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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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8日18: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金额 |
人民币柒佰陆拾玖万柒仟伍佰伍拾陆元零陆分(¥7,697,556.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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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方式 |
账户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账号:7559435503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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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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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210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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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竞价的 条件 |
1、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收到交易代理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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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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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3个(含3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竞价的招标方式,逐轮竞价,价高者得,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 如公告期满,仅有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承租方每一轮的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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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议后,可直接出租,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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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理机构 信息 |
交易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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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工、曾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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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55-88918226、0755-88918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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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xsz.com/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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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承租方知晓并接受物业及物业周边状况以现状进行交付。 2、承租方知晓外经创新产业园五期与六期之间有市政规划路(富荣路),经向相关部门了解,暂未有实施计划。如租赁期间内政府开始修建该市政路,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3、招租人将租赁物业交付承租方后,该物业建筑保修期内(以招租人与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为准)主体的相关维修由招租人承担;保修期满后,在租赁期间如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以确定责任归属,由责任方承担鉴定费用和维修责任。但是承租方未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没有及时通知或因最终承租人未正常使用导致主体结构损坏或损失扩大的,以上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除主体结构外的建筑物其他部位及承租方自行装修的部位,由承租方承担维修责任。 4、租赁期间特种设备、附属设施、供水供电等的维护、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造成承租方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招租人或最终承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5、允许承租方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相关资料报招租人备案。承租方需独自承担装修费用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承租方擅自加建、改建、扩建等。 6、承租方在转租过程中,需对最终承租方的资质、经营行为合法性等承担监管义务,如因最终承租方行为导致招租人损失的,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7、承租方如在租赁房屋外墙、走廊、过道、屋前空地、屋前停车位、停车场等场所设置招牌、广告、指示牌、灯箱、柱子、水泥墩等,承租方需征得招租人和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同意或违规对招租人带来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 8、承租方如需办理水电扩容,需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进行配套设施投入,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所有配套设施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9、合同终止后,就承租方对租赁房屋所作之装修或改造(包括天花、墙面、地面、大门的装修及各种附着物,电源插座、网络接口以及所有铺设的电线、网线、数据线等所有线路),招租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承租方: 1)保证完好,不得损坏,并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2)能予以拆除的,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不能拆除的,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拆除造成租赁房屋损害的,承租方须对招租人予以赔偿。 10、承租方向招租人交还租赁物业时,应将租赁物业清理干净,不存留任何废弃物。否则,招租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招租人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11、承租方已知晓物业抵押事宜,承租物业已作为招租人贷款抵押物,承租方须将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 12、以招租人取得外经创新产业园项目(即外经同富工业厂区五、六期项目)规划验收合格证之日交付,并以该日期作为起租日。 13、本次招租不采取中介合作形式,如中介客户参与竞价并中标,招租人不支付佣金。 |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辅三路金港商务大厦22楼 邮编:518000